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帮助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提升能力,创新发展”三方面总体要求,提出充分发挥平台流量机制作用,通过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明确平台流量规则、提升流量供给精准度、提供流量配套措施、完善流量评估机制等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并对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创新特色经营主体流量扶持、重视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在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平台流量扶农常态化。引导平台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平台提供常态化、成体系的长期流量扶农措施配资炒股优秀配资,加强对集中上市的生鲜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推动“数字下乡,农货上行”,发展乡村农产品网络销售,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 在创新特色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方面,《意见》支持平台创新流量扶持方式,助力依托特色资源、特色产业、传统技艺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等生产提供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经营主体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平台联合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积极配合激发区域经济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等政策措施落地,为特色经营主体在生产、销售、培训、物流等方面提供多种配套帮扶措施。 《意见》鼓励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流量扶持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支持整合区域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对接平台等方面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意见》落实,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引导,积极推动流量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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